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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奖有多重磅?
让小编来给您唠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莲都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项。主要授予在本区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行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省、市、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对获得“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区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20万元的奖励。
自2011年开设该奖项以来
莲都区共有9家企业获此殊荣
接下来请准备好小本本!!
给大家讲一下今年的申报流程:
申报范围莲都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名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装备制造、时尚轻工、新材料等产业的组织申报。
申报条件01在莲都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0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0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区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
0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0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06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应达到 A档以上,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 A档,申报企业需为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07近三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方式由申报企业到区评审办(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申报表可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区评审办地址: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05 室(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联系人:李霞斐,电话:0578-20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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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日期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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